在臨時停車區域,停靠5分鐘內且駕駛者不離開車輛,稍等乘客是允許的,哪怕有交警在場也沒有關系,但需確保車輛沒有停放在黃色網格線區域內。停車超過5分鐘就極有可能...
1.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右邊停留,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,妨礙交通時須迅速駛離;
2.車輛沒有停穩前,不準開車門和上下人,開車門時不準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;
3.在設有人行道護欄(綠蘺)和路段、人行橫道、施工地段(施工車輛除外)、障礙物對面,不準停車;
4.交叉路口、鐵路道口、彎路、窄路、橋梁、陡坡、隧道、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,不準停車;
5.公共汽車站、電車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,除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外,其他車輛不準停車;
6.大型公共汽車、電車除特殊情況外,不準在站點以外的地點停車;
除了上面的法規,我們還需要知道下面這兩點:
問臨時停車需在幾分鐘內?
答:最好在5分鐘內!但是看見黃色網格線禁止停車!
有時候我們在臨時車道看到有臨時停車的標志,但車道兩側又畫有黃色網格線,這種情況下是我們是堅決不能在此區域內停車的,因為黃色網格線內禁止停車是交規的明文規定,即便兩標識有沖突的地方,但在此區域停車就算違停了!
至于多長時間內才不算違停,其實在臨時停車區域,一般情況下,停靠5分鐘內且駕駛者不離開車輛,稍等乘客是允許的,但需確保車輛沒有停放在黃色網格線區域內。
停車超過5分鐘就極有可能算是違停,哪怕申請復議也于事無補。
問協警貼的罰單算數嗎?
答:協警貼的不是罰單,是通知單!但仍不可掉以輕心!什么是通知單?就是通知你回頭查詢一下自己的違法記錄,之后由交警來決定是否開罰單。也就是說協警發現疑似違章行為,通知你查詢到底是不是真的違章了,之后將疑似違章的行為和證據影像拿給交警確認,交警確認后開罰單。所以別不把協警的通知單不放在心上!